作者defacto (颱風)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急問] 有關網路援交的事情
時間Fri May 19 01:00:00 2006
※ 引述《VVax (凸NNNN )》之銘言:
: 推 HOLDONY:弟弟不是認了嗎? 父母算是連坐的吧 保護不周 05/18 19:16
: 推 monkey889:嗯嗯 已經認了 現在是怕父母也要有刑責===>好可憐 05/18 23:17
: 推 VVax:為什麼父母要連坐? 依據在哪裡呀? 05/18 23:21
: 推 JackeyChen:刑事責任哪有連坐的? =.= 我想這種小案子 請在檢察官 05/18 23:43
: → JackeyChen:面前誠懇悔過 先交悔過書亦無妨 請求檢座網開一面吧 05/18 23:44
這種案件程序是少年事件處理法
不會經過檢察官
而是直接送少年法庭由法官行使先議權
(規定頗複雜在此先略過)
就結果來講,單純貼文頂多是寫悔過書加保護管束
週末去法院找觀護人報到
不會移送檢察官起訴
所以也沒有判刑的問題
少年犯除非是殺人強盜這種重罪
會進監獄的少之又少
: → monkey889:要是給警察辦的話 他們好像會通知技者吧@@ 05/18 23:52
: → monkey889:現在那個小弟也不肯跟父母說經過是怎樣 05/18 23:53
通常警察不會查到IP就移送
因為寬頻申請人跟實際上網的可能不同一人
還會有一道約談的程序來確定到底是誰PO的文
由原PO所提到的釣魚
我想應該是小弟去赴約當場被逮個正著
所以警察移送的應該是小孩不是大人
公文只是通知父母一起去開庭而已
: → monkey889:關於談價錢傳照片的都是警察那邊說的 也沒給備份 05/18 23:54
: → monkey889:現在他父母是想保護小孩不要有前科跟曝光 還有讓他知錯뼠 05/18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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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20.18
1F:推 monkey889:歐耶~非常感謝大大解答!!他們家人都很純樸 突然遇到 05/19 01:37
2F:→ monkey889:這種事 全家都陷入愁雲慘霧Q_Q 05/19 01:39
3F:推 JackeyChen:感謝這位不願具名的仁兄指正 我又耍寶了 唉 也請原PO 05/19 07:21
4F:→ JackeyChen:將我推文刪除 以正視聽 謝謝 <(_ _)> 05/19 07:21
5F:推 alaka:貼文找援是開不得的玩笑咩.... 05/19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