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one (請問甚麼)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網路拍賣要求退貨 賣家要提出告訴
時間Mon May 8 01:20:03 2006
※ 引述《jkluio789 (你就不聽嘛~)》之銘言:
: █ 我的疑問
: 1. 依照前面的說法, 我的作法或回覆有造成賣家有告我的理由或條件嗎?
: 如果有, 罪名會是什麼?
他能告你甚麼呢?是因為太善意的批評嗎?
他可能告妳的罪名是:「批評過於善意,應構成不夠兇罪」
: 2. 那如果說我想另外對賣家提出告訴有可能嗎?
這種問題到消保版,應該很多人會回答
妳在4月10日結標(契約成立)
4月14日收到物品
4月17日以E-MAIL通知退貨(書面解除契約)
剛好在消保法的七日範圍內(始日不算入,民法120)
可以無條件退貨(郵購交易,對方大量買賣同類商品,為企業經營者)
: 3. 我有什麼可以保護自己的管道?
: (先前有想過消費者保護基金會. 調解委員會. 蘋果日報等 )
消保會找消保官,消基會要錢
: 4. 收到衣服的隔天還有賣家寄信拒絕回覆的時候, 幾乎很長一段時間我都因為這件事
: 感到憤怒. 腹痛等等, 很不舒服, 整天也因為這件事感到沮喪難過無法專心上課,
: 這樣能夠抵抗賣家的告訴或甚至對賣家要求賠償嗎? (不過我沒去看醫生, 沒證明)
嗯,除非妳要以侵權行為讓他賠你撫慰金?
: 5. 我這樣在網路佈告欄上貼出我跟賣家間的部分信件內容會違法嗎?
: (我記得亂轉信好像是違法的)
沒有違(國家)法,除非轉寄內容是虛構事實或有妨害風化
: 6. 我可以對賣家說我這樣是"惡劣行徑" "沒良心" 說是毀謗嗎? XD (這是亂入)
可以構成公然侮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0.254.231
1F:推 jkluio789:真心的感謝你!!! 真的要哭了啦~~~ Q_Q 05/08 01:43
※ 編輯: foone 來自: 163.20.254.231 (05/08 04:01)
2F:推 foone:說明一下,七日猶豫期,是從收受商品後起算 05/08 04:01
3F:推 qqmm:對於類似相同的情形可以公布賣方的帳號嗎? 05/08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