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ristineyu (小妤)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請教關於離婚的問題
時間Mon May 1 11:05:55 2006
※ 引述《chita (被拒絕了=.=)》之銘言:
: 她根本無意解決問題..最近已經完全不工作了
: 所以我爸現在受不了了..我爸決定要離婚
: 我們也要搬離這被討債三不五時騷擾的地方
: 我想請問
: 我爸媽離婚協議書都簽好了.可是我媽說..除非給他130萬
: 不然他不離(不去戶政事務所辦)
: 可是我爸已經完全沒錢..又不知道那時會被通知該退休
: 那我們要如何讓我爸媽辦離婚呢?
去戶政事務所辦是雙方協議離婚,如果一方有條件而另一方不能接受,
則就是無法達成協議了,那想要離婚的一方可能就要向法院訴請判決離婚。
請求法院判決離婚須有法定事由或是其他重大事由。
: 請律師的話..要多少錢呢?
每個律師視案件情況標準不一,一個審級通常五萬左右(含開庭)。
也有單純幫忙寫狀子,當事人自己去開庭的,就收狀子費用,會比較低。
不過離婚案件不一定要請律師,也可以自己去開。
: 我們現在財務勉強維持生活..也不知道有沒多餘的錢可請律師
: 辦離婚的話要身份證嗎?
兩願協議離婚要身份證,法院判決離婚原則上不用,只要持判決書跟確定證明書
向戶政機關辦理登記。
: 我媽的身份證被討債的拿走了..說不還錢不給身份證
: 另外離婚協議書上的證人..我們姊弟兩簽可以嗎?(我們都是已滿20歲了)
應該是沒有不行,一般比較少看到就是了。
兩願離婚證人最主要目的是證人確定雙方均確實有離婚意願並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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