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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土地繼承問題
時間Sat Apr 8 01:34:47 2006
都沒人回~我約略的回答一下~有錯誤請指正
※ 引述《sochet (新的領域新的開始...)》之銘言:
: 我想請問各位
: 我爺爺過世留下一筆土地(已過世5年了)
: 爺爺生前交代這土地要給我最小的阿姨
只是口頭交代而已對吧~沒留下遺囑~所以大家不會認帳
: 但是因為兄弟姊妹有些人不太甘願辦拋棄繼承
: 所以一直拖到現在
: 如果現在(爺爺過世以5年了)才要辦的話
: 是否要爺爺所以的子女要去聲請印鑑證明
: 然後請代書辦理過戶給我阿姨
需要印鑑證明的原因是因為要分割繼承
也就是在繼承系統表中載明每個人繼承的部分
既然都不甘願了~那大家應該也不會交出印鑑證明
: 但是這件事情已經拖了5年了
: 到時候辦理的話會不會被戶政罰錢呢?
沒辦除戶會不會被罰這個要查戶籍法才知道
至於土地的部分
超過半年會被地政罰規費,你們目前已經罰到最高20倍了
也就是權利價值的千分之一乘以20倍
簡單來說就是把該筆土地的公告地價x面積x持分x0.8x0.001x20
: 另外繼承的年限為多久呢?
: 會不會現在已經被政府收去了呢?
由於我國法令規定被繼承人死亡繼承即開始
因此不動產部分只是非經登記不得處分
但依土地法73-1規定,逾期未登記者將列冊管理
經列冊管理15年後會被公開拍賣
一般來說還要看個縣市政府的作業進度
: 麻煩了,謝謝
綜合上述
我覺得你應該要問一下,家人是否已經有幫你爺爺辦除戶
如果有話縣市政府可能就會依土地法73-1來處理
雖然真的要被拍賣還要很久~但一直懸著也不是辦法
如果所有繼承人還是不願意把土地給你阿姨或是不願意協議分割
可以請家人先去國稅局申報遺產稅,取得免稅或完稅證明
然後再去地政機關填寫申請書辦理繼承登記
可以採公同共有或按各人應繼分的比例持有該土地
然後在慢慢去計較繼承人間的分配問題
總要留點錢給代書賺,暫時回答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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