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eyChen (( ̄ー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請問關於學生辦活動拉公關贊助......
時間Mon Apr 3 23:06:13 2006
※ 引述《QQo1117 (qqo1117)》之銘言:
: 想請問一下
: 關於一個社會團體(還沒有經過政府核准 全是由學生自組的社團)
: 如果要辦一場活動,要對外拉公關贊助時
: 在訂立雙方的契約方面
: 這個社會團體要以什麼樣的名目去簽字才有效力呢??
這個法律上叫做「非法人團體」
因為沒有權利能力,不能當權利義務主體
所以,不論用什麼名目簽字,實體法上都一樣無效....
結論呢 我的看法是 用社長名義去簽約
(冠上社團名稱 也可以冠上全體社員 表明社長代理訂約)
: 因為該社會團體還只能算是私人性質的
: 所以也不能有讓贊助商家有"可以保證其贊助效力"的信服力
: 那麼應該要怎麼做呢??
: 還是說只能以去洽談的該名公關以個人名義及簽字去做保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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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可 (冠上社團名稱 商家會比較開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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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如果錯誤 還請板上其他高手建議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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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31.138.226
※ 編輯: JackeyChen 來自: 61.31.138.226 (04/03 23:07)
1F:推 Induction:眼花ID看成瓦哥 想說怎麼沒豪洨="= 04/04 00:10
2F:→ JackeyChen:沒關係 你不是第一個 XD (其實我才是新來的) 04/04 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