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eyChen (棒球的季節要來了)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租屋想提早搬出
時間Sat Feb 25 00:12:26 2006
※ 引述《shandi (Shandi)》之銘言:
: 契約上只有寫
: 租賃期間若要提前搬離
: 我必須要賠償房東一個月租金
: 我的房租一個月4500
: 當初給兩個月押金
: 那這樣子我還要給房東三月份的房租
: 還有押金要不回來囉??
: 推 JackeyChen:這樣就是 扣你一個月押金啦! 02/19 22:21
: 可是房東的認為卻是...
: 提前解約本來就不用還押金
: 又依據合約內文:特約應受強制執行之事項
: 1.租賃期間內乙方若擬提前遷離他處時,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個月租金
: 所以我將損失押金(9000)+一個月租金(4500) 降對嗎??
: 我該怎麼跟他說呢?
: 到底這一條規定是在說什麼阿?
我簡單講
押金契約是附屬於租賃契約,租賃契約這個主契約一旦消滅
從契約,也就是押金契約關係也要跟著消滅!
再者,因為你們租賃契約訂有期限
在原則上,你要提前終止租約,就必須和房東雙方達成合意
如果房東無條件和你達成合意終止租約,那當然押金也要一併全部返還
而你的情形是 契約約定了提前終止租約要賠他一個月"租金"(當初你文章是說"押金")
如果契約沒有說「押金」如何處理,那你就可以爭執說不可以扣押金!
畢竟契約已經約定了「提前終止租約要賠一個月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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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1.159.34
1F:→ VOIOV:一票~~ 02/25 00:15
2F:推 eric77:這樣的文字遊戲是可以主張一下啦 ........ 03/19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