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qing (雍正爺)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請益] 敗訴方須賠償金額事隔多年不聞不問
時間Fri Feb 3 05:51:37 2006
※ 引述《lawcloud (當個真正的鄉民)》之銘言:
: : 我看了裡的
: : 是否適合用來執行我這樣的案例,
: 你已經有確定的勝訴給付判決,就不必再聲請支付命令了,
: 你可能必須要作的是去進行強制執行程序,你可以拿著該判決直接到地方法院的
: 民事執行處去詢問看看該怎麼進行強制執行,執行處那邊應該會要你繳交
: 一定金額的執行費用,我記得上課的時候老師有說過,可以拿著執行名義
: 去國稅局或是地政機關調對方的財產資料。
: 如果你不清楚該怎麼進行強制執行程序,你可以委任律師幫你處理,
: 當然可能你就必須多花費一些費用了:)
憑判決書正本與判決確定證明(須另行申請 非判決書)
到稅捐機關查閱對方財產與所得清單 每份五百元(再失血一次)
先禱告對方有財產或是所得來源 若是有
提出 聲請強制執行狀 一千元(再失血一次)
表明擬查封的內容 如
1.查封拍賣債務人位於XXX的不動產 附上對方不動產謄本約 約八十元(再失血一次)
法院會要求刊登拍賣報紙公告約三千元(再失血一次)
一拍三千 二拍六千 三拍九千(再失血不斷)
2.查封債務人於某公司的薪資所得三分之一(不要超過)
3.如果是戶長 憑法院通知到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 一張20元(再失血一次)
直接查封拍賣屋內動產 也是一千元(再失血一次)
如果查封拍賣順利 可能回本 如果拍不出去 只好再抱頭大哭一次...
俺哭過好幾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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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2.142.81
1F:推 egaruocne:難怪台灣欠債的人可以欠得那麼跩 02/03 09:19
2F:推 nuger:聲請強制執行的費用,是以請求給付金額的千分之八 02/03 10:01
3F:推 baolidab:原PO牽涉的金額不知道多少...這真耗時費力。原PO加油加油 02/03 11:13
4F:推 disyou:推這篇文章!! 02/03 14:51
5F:推 daqing:更正如二樓 千分之八... 抱歉 被欠暈頭了... 02/03 16:06
6F:推 yuso:感激各位的熱心相助,一樓的心聲好貼切(泣) 02/03 22:52
7F:推 ISP:還可以請法院查他在郵局的存款跟證券集中保管公司的股票... 02/04 00:30
8F:→ ISP:有時候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穫喔! 02/04 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