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chtsanwalt (法律人走出法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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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補充上篇
時間Sun Jan 22 11:35:14 2006
※ 引述《ssuunnyy (真是忙翻了)》之銘言:
: 我爸媽去談和解時,他只拿出一大堆中藥房的收據,
: 還說我們沒說要留收據,我爸媽也說保險公司只會賠醫院的收據,
: 中藥房的收據要問問看保險公司,他們就說要是沒有給他們二十萬就絕對不會和解,
: 且要告到我媽坐牢。
: 拜託有耐心看完的大大可以幫我解答,
: 感激不盡。
一個問題:你們雙方都是住在台北市嗎?
我建議你們依下列步驟處理這件事:
第一、請你媽主動聲請「鄉鎮市公所調解」,請參考以下資料:
http://www.chit.edu.tw/ntstud/fa3.php
第二、嘗試蒐集對方惡言(出言不遜)及獅子大開口的證據,利用
電話或手機的錄音功能。
第三、主動請求你們「汽車強制責任險保險公司」的理賠專員協助,
出面跟對方談判周旋。保險公司有義務要指派專員協助處理。
第四、將所有「你們主動電話聯絡對方」、「專員出面談」、「你
們嘗試登門拜訪」的「具體時間」都記錄下來。不要只有你
媽自己打電話表示願意和解,其他人可輪流打電話幫忙談,
表現你們的「合理底線」及「誠意」,並記錄下「所有聯絡
的時間」。
第五、最後,如果還是獅子大開口調解、和解不成,對方提出刑事
訴訟,就讓對方去告吧。你媽在檢察官傳訊時,可以將你們
前面「努力展現誠意的證據」(打了多少通電話?何時打的?)
、對方惡言相向及獅子大開口的證據(如果可以錄得到的話)
都拿出來,謙虛的告訴檢察官:不是你們不願意和解,是對
方在「提不出任何醫院單據的情況下」,居然慢天喊價。我
相信檢察官也不會一昧偏袒對方。即使被告刑事,也不必過
度擔心,要坐牢也沒那麼容易!
第六、附帶個建議,如果是我發生這種類似情況,我會在撞車之後,
警察處理完後,立刻請人載我去一家認識或常去的診所或醫院
,掛號看診:主訴「自己剛撞車,頭有點昏昏痛痛、耳鳴、
噁心想吐的感覺」,看醫師建議我休息多久、要如何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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