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exhung (耶 好好玩)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請益] 關於債務方面的問題....
時間Sat Jan 21 19:04:09 2006
※ 引述《vanillase (跟我說: 該唸書了!!)》之銘言:
: 想請問一個關於借貸方面的問題:
: 我舅媽用自己的名字跟房子做舅舅跟其他合夥人的第二擔保人
: ,向銀行借貸1000萬。可是後來借貸人不知去向,第一擔保人也脫產;
: 再加上舅舅刻意隱瞞法律文件送到家裡,所以當法院執行通知書發給
: 舅媽所屬機關執行扣薪水的通知書,才知道借貸人已不知去向。
: 現在舅舅也消失無蹤,完全不知道案件進行過程以及還有多少沒有還?
: 請幫幫忙:
: 1.要如何得知當初的合約內容以及還剩多少的借貸?
: 2.還有機會上訴或者是不需要負擔嗎(ex.找到借貸人)
: 3.法院判決書的內容?
因為您可能不熟悉法律所以有些用語我也不大了解您的意思
我稍就我理解的說一下好了
因為你說你舅媽<下用甲好了 不然好多字>做擔保包括了名字和房子
所以可能甲同時成為人保又提供物保
<但老實說我覺得同時提供這兩種擔保的機率不啦 會不會是只有提供物保
只是該擔保品的名字是甲的 所以你才誤認甲同時提供人保及物保呢?
但畢竟是幫自己老公<下稱乙>做保啦 是至親嘛
所以搞不好真的同時做了這兩種保也不一定>
再來是法律上是沒有所謂第一或第二擔保人的問題
要嘛就是一起做人保 但會負連帶責任<民法748>
然後如果是一起提供物保那也沒有所謂先後位的問題
<只少現行民法無 修正草案有就是了>
因為一定有物保所以先談這部分啦
如果你說的第一擔保人<丙>提供的是物保
那不用怕他脫產
總之就拍賣掉他設定抵押得不動產即可
好啦 我打到這我覺得好像很離題又會講很久還講不完
我直接就你問的回一下就好
1.要如何得知當初的合約內容以及還剩多少的借貸?
有兩個方法
一個直接問銀行 問現在貸款額剩多少
第二個是問執行法院
其實看執行法院文書執行金額就大概可以知道了
因為銀行會將剩的貸款一次執行
2.還有機會上訴或者是不需要負擔嗎
就你所說壓
現在是銀行拍賣抵押物
根本就沒有進入訴訟程序
是直接到了執行法院了
所以沒有上訴不上訴的問題
如果對執行金額有爭執或其他爭執
應該是依強執法提異義之訴
不過我想你沒有這個問題
然後要不要負擔這件事
因為現在是物保啦
所以不可能
除非錢還出來了
不然銀行就可以執行
就算找到債務人
也只能因承受銀行的債權而要求債務人清償
如果今天銀行是主張人保
可以主張一下先訴抗辯權
不過也只是拖一下時間而已
3.法院判決書的內容?
如前述壓
根本就沒有判決書
只有拍賣抵押物的裁定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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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 我打字真的很慢
打了很久才打這樣
而且我覺得用文字真的很難說清楚又不大精確
所以真的有法律問題其實台大法服社是不錯選擇啦
<突然想到這樣的廣告板上禁不禁壓 如果禁 那就請版大刪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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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鍾無艷
無事夏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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