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Yoshi (寂寞上圍35E(♀))
看板PttLawSug
標題[建議] 人文宗教小組組務接管看板管理辦法
時間Thu Jun 21 16:28:42 2012
延續前面的站規修改建議,關於『國家研究院人文宗教小組組務接管看板管理辦法的
第五條:組務不受理看板接管時期的申訴』,我也有些意見。
我看到的主要問題有二:類似前面的建議,小組長似乎過度授權,而連帶的就是此『
看板戒嚴』狀態下,受到言論限制處罰的版友,不具申訴的機會。坦白說,從制度結
構面來看,此情況對言論自由的潛在傷害力,非常巨大;有心針對某立場或某類言論
進行管控的人(比方說,特定宗教信仰的激進教徒),很有可能利用小組長、版主之
權,實質上嚴重傷害與其立場對立者的言論自由。
前面我的建議文已經提到,申訴屬事後補救性質,對於言論自由的保障來說,本來就
已經不是很足夠了;現在人文宗教小組組務接管看板管理辦法,則根本剝奪申訴進行
事後補救的權利,更進一步侵害版友的言論自由。
更不用說,此規範將提供有心的小組長,以此方法合法擴張其限制他人言論的權力,
並在申訴權缺無的情況下,嚴重侵害部分版友之言論自由權。
因此,建議修改站規、修改人文宗教小組組務接管看板管理辦法第五條。
※ [本文轉錄自 AboutBoards 看板 #1FoyWgFY ]
作者: Trunicht (請叫我優布匠~~>///<) 看板: AboutBoards
標題: Re: [建議] 關於群組版劣文的設置
時間: Mon Jun 4 04:24:58 2012
※ 引述《kuopohung ((風之過客)在場的缺席)》之銘言:
: 最近西哲版遇到一個案例
: 在沒有版主的情況下由人文群組小組長接手
: 但是小組長卻濫設劣文和水桶
: 在這幾天內連續對某名版友設了三個劣文
: 我本人是無意/也不可能幫那名版友辯護
: 但是人文群組的發文規定是三劣文以下,群組的發文規定也是三劣文以下
: 變成說那位版友沒辦法向組務申訴
: 造成版友權利受損
: 可否煩請群組長能取消群組版的劣文規範?
這點你多慮了,依據國家研究院人文宗教小組組務接管看板管理辦法
的第五條:組務不受理看板接管時期的申訴。
所以沒有他沒辦法向組務申訴的問題,而是他沒有申訴的權利。
當然,不是只有他沒有申訴的權利,而是所有組務接管的看板,因為
是處於板主懸缺狀況,本來應該是要凍結或隱板,但為了其他板友的
使用權利,所以才有組務代管,讓看板維持在能使用的狀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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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生而平等,所以每人的人權都等量。2.因為是相等的,所以可以量化。
3.既然可以量化,那就來數人頭吧。
1. 人可數: Xi≡人(第i號),F(Xi)≡第i號人的人權函數
2. 人生而平等: 對於每一個 i, F(Xi) = c = 常數
3. G({Xi})≡人權總值: G({Xi}) = ΣF(Xi) , Xi為{Xi}之元素
4. 由2.: G({Xi}) = c|{Xi}| ,正比於 |{Xi}| = {Xi}元素量,即人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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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runicht 來自: 60.245.43.157 (06/04 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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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A1Yoshi (1.162.43.232), 時間: 06/21/2012 16:28:42
※ 編輯: A1Yoshi 來自: 1.162.43.232 (06/21 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