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l616 (華麗的冒險)
看板PttLawSug
標題Re: [建議] “推文”之本來無一物
時間Mon Aug 1 20:43:57 2011
現在能對推文做出刪改的只有原作者
板主只能對整篇文章做刪除的動作
導致常常有很多廣告推文 違規推文 只能夠罰水桶
但卻無法刪掉推文
不管是色情 暴力 廣告 等等就只能留在版上
不像違規文章能夠直接清除
如果原作者 跟 推文者 是分開的
那是不是版主也要有D掉單一推文的功能才對?
如果原作者 跟 推文者 是合併的 是由原作者掌控的
以你的說法 用網誌的方式去看待推文的例子
但那些推文不止是留言給原作者而已 不能當作原文的附屬品
否則一但推文違規 難道版主就不能刪?
高興刪就刪是因為那很明確 網誌是獨立個人空間
但文章不是
如果是由原作者掌控 更容易造成很多違規問題的漏洞
我建議是 新功能應該是版主能夠對單一推文進行刪除修正
能夠連推文的文字一起進行管理
而不像現在 如果是違規文章 -- 能夠刪文+水桶 甚至可以劣文
如果是違規推文 -- 卻只能水捅 而不能刪推文 劣文處罰
這有執法標準不一的問題
也有造成治安漏洞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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