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llo (ollo)
看板PttLawSug
標題Re: [問題] 因PO尋找贓物文章而被CP處罰?!
時間Tue Apr 27 11:49:36 2010
誰不心急如焚?
誰的事不重要?
板規就是版規
通融了你
那別人可不可以也比照辦理呢?
※ 引述《rosyfaust (小瞳)》之銘言:
: 因為朋友上禮拜在台北東區被撬車箱偷了MACBOOK一台
: 我於今天凌晨幫忙PO文尋找此物
: 而誤觸CP法規
: 我並不是有意要觸犯CP法規
: 只是因為心急如焚在幫忙尋找此物
: 請問是否可以重新判別??
: 或是有什麼變通方式可以使用??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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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6.224.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