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urinn (都靈)
看板PttLawSug
標題Re: [建議] 建議組長或小組長的輪替或管理更有制度。
時間Sat Feb 6 12:05:14 2010
※ 引述《ralos (吟遊詩人雷洛思)》之銘言:
: 版上若發生跟版主有關的爭執或是疑義,常常聽到版主會說
: :『要不然你去跟小組長申訴阿!』
: 但是目前站上有多位組長或小組長根本不管事,或是過度偏袒
: 某位版主,導致版友的申訴管道總是受到窒礙。
檢舉跟罷免的管道,其實就是原po所謂的讓不適任管理者下台的方法
但目前有兩種狀況
1.提出檢舉罷免後,被檢舉的管理者趕緊開始處理事務
然後事情處理好了,檢舉罷免案不了了之
這種已經提案檢舉罷免了,才處理事情的態度,經常被原諒
而且重複發生
2.感情重於法治的問題
有些管理者人際關係良好,導致如原po所說的偏袒,或被原諒
造成申訴檢舉的管道受到阻礙
這兩種狀況倘若不予管制
檢舉跟罷免將只是空有制度而無實質作用
建議?
制度面當然可以更嚴謹
可以明定管理者輪職或怠職瀆職的處理辦法
例如曠職多久應予免職,詳列時間、情況,以利判斷
定制度是基本的
但如果上位管理者不能嚴格執行把關,什麼制度都沒用
: 其實同樣的事情也發生在版主階層,例如版主佔位不管事等等。
: 目前站方的處理只能90天不上站刪帳號,但是那些人偏偏就是
: 每天上站,卻不管事的人。
: 我建議應該要有一個輪替或是下台的制度規定。
: 例如:「證明」版主或組長或小組長XX天不過問版上事務,則必須
: 舉辦新任版主、組長或小組長選舉。
: 而如何證明?很簡單。就是版上需要版主處理的文章超過XX天無消無息,
: 我想有些小組長或組長態度過度高傲,就算你認為這事件你不想處理,
: 好歹也發文說你不處理,而不是讓申訴文晾在那,沒有任何回文。
: 唉~~不過我也知道這樣的規定一出,一定會影響站上的權力核心,
: 所以只是建議,搞不好根本無法被接納....
我相信站務組務板務等人是認真為ptt服務的
與權利無關
但有些事情是社會公義的問題
與熱誠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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