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r (不時皆來食)
看板PttLawSug
標題Re: [問題] cp??
時間Tue May 12 17:38:28 2009
最近因為工作的關係,
辦公室同仁輪流用不同帳號作活動宣傳,
也小心翼翼地避免同個id一天超過五篇。
孰料還是遭到熱心鄉民檢舉,
並且被開罰單、禁止發文等。
為什麼CP是以數量來界定違規事實啊?
如果是謀利性質的廣告文,要你花錢買東西,那CP受罰也就算了
可是很多活動並非以營利為目的的,
對鄉民也不會是無用的資訊,卻也要受到偉大的站規處分。
處罰的目的是什麼?
比方說,我跟我同事宣傳的活動是「全民外交研習營」,
是外交部舉辦、免報名費還送你便當、全程參與還給你證書的活動,
為什麼不能到處貼廣告讓大家來報名參加?
或者前面有人張貼的流浪動物相關訊息,
為什麼也要受罰?
而熱心鄉民說「不要違規就不會被罰」,
更是似是而非的論調
依照這種邏輯,
「因為集遊法存在你就應該去跟警察局申請你的集會權」
「因為納粹是合法政府所以你應該協助屠殺猶太人」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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