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kokboy1212 (okok)
看板PttLawSug
標題Re: [建議] 一次被劣2需等360天,如不再犯可否提早?
時間Tue Apr 14 18:41:34 2009
※ 引述《pure0612 (benice)》之銘言:
: 一次被劣2,需等360天才能消除兩個劣2
: 我能否建議,PO文者在180天內均無再犯,在180天後消除劣1後,
: 另一個劣,於90天後沒有再犯,即可消除,即刑期減半的意思?
: 因為一般被劣文的情況很多,有可能只是和板主意見不同,或者板主當天心情不好。
: 如果被劣者當時沒在線上,沒有立即澄清,或向板主威權低頭道歉,和解掉
: 還是向組務申訴
: 我的想法是,真的會鬧的,板主才不敢一次給個劣2吧,否則吵不完,板主也累。
: 所以聰明的罪犯都是隨鬧隨劣隨消,而且還有2個以上帳號吧?
: 都是拿不敢吵的開刀,正所謂會吵的小孩才有糖吃。
: 希望您們能考慮我的建議了。不過說穿了,是自己的寫照,已經180天過去了才去了
: 一個劣,然後昨天也說剩84天才能再去一劣,今天也是剩84天。好奇怪,天數都不動
: 的。
: 好像在坐牢,唉。坐牢表現好也有假釋啊。
非常同意 !!
我是在棒球版被劣文
但是 那時候因為看棒球 難免情緒高漲
發了些不適當的話 但事後也後悔啦 !!
現在被劣2 整整等了半年了 唉~
沒想到 要等到360天呀 !!
我建議 該有個假釋的機會 !!
真的話吵的 才不會管你劣幾 反正他有多個帳號
期待大大們 佛來心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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