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shko (能夠懶惰是件幸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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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同時跨版與寄信罵人
時間Sat Nov 22 03:38:05 2008
※ 引述《Aaron1025 ( )》之銘言:
: 請問一下
: 之前我投訴檢舉小白 同時在不同版面亂噓我文章 並且還寄信罵人
: 兩個版面的確各板主都開立處份
: 結果檢舉版版主 卻只認定為"挑釁"語言開立警告? 且說"如有再犯才ooxx"?
: 我覺得檢舉版版主是不是不應該用"一般人"以為的用語來做決定?
: 棒球版相關版面規定 都認定 "蕉迷 113 或各劣稱" 之類的文字是中度以上的違規
: 這種文字在論棒球的版面造成違規的"起源" 難道到了站務這就變沒事?
: 難不成我用英文罵人 你該跟我說 這裡台灣講中文? 用字不同?
: 再者 被檢舉之人 跨版面噓文還寄信罵人
: 這不就是"再犯"?
: 我的檢舉文明確告之是跨版面的事了
: 為什麼這樣還只是警告? 站上的事 站務還分成這樣合理嗎?
我剛剛去看了A大的檢舉文,版主作出的判決是警告,再犯才開罰單,
那如果A大第一次檢舉其中一項違規,之後等判決警告後再檢舉
第二項違規(或者才發現第二項違規所以檢舉),也就是不一次檢舉完,
那第二次就會開罰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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