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re0612 (benice)
看板PttLawSug
標題[建議] 一次被劣2需等360天,如不再犯可否提早?
時間Fri Sep 19 09:18:31 2008
一次被劣2,需等360天才能消除兩個劣2
我能否建議,PO文者在180天內均無再犯,在180天後消除劣1後,
另一個劣,於90天後沒有再犯,即可消除,即刑期減半的意思?
因為一般被劣文的情況很多,有可能只是和板主意見不同,或者板主當天心情不好。
如果被劣者當時沒在線上,沒有立即澄清,或向板主威權低頭道歉,和解掉
還是向組務申訴
我的想法是,真的會鬧的,板主才不敢一次給個劣2吧,否則吵不完,板主也累。
所以聰明的罪犯都是隨鬧隨劣隨消,而且還有2個以上帳號吧?
都是拿不敢吵的開刀,正所謂會吵的小孩才有糖吃。
希望您們能考慮我的建議了。不過說穿了,是自己的寫照,已經180天過去了才去了
一個劣,然後昨天也說剩84天才能再去一劣,今天也是剩84天。好奇怪,天數都不動
的。
好像在坐牢,唉。坐牢表現好也有假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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