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aleo88 (ling)
看板PttLawSug
標題Re: [問題] 請問CP的意義?
時間Wed Oct 3 00:07:47 2007
※ 引述《ppr (Pinocchio)》之銘言:
我想請問一下我只是幫同學po了三篇一樣的文,
而且剛好是接續著他用過的電腦(這樣上線位址似乎是一樣)
這樣也要被罰款嗎?
我平常只是看版沒在po文的...
現在突然收到要被罰款的信,根本搞不清楚狀況>"<
(這年頭似乎都不能做好人了="=)
: 請參閱PttPolice看板警察局置底文:
: 8. CP行為; Cross-Post
: 註:於複數以上看板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
: 被檢舉、轉錄或Cross-Post時 同一檢舉案不同ID但上線位址相同者一併處分
: 現行規定五篇以上(包含五篇)即算CP,也因此你週一po五篇,
: 這樣算一次,下週一po另外五篇,這樣算第二次,是分別計算的。
: 但若CP時間具連續性(依現行規定為三天以內)則一併計算。
: ※ 引述《l960 (純真年代)》之銘言:
: : 五篇以上,請問是在多少時間之內呢?
: : 如果我週一PO五篇,下週一PO另外五篇,這樣也算CP嗎?
: : 或者說,間隔要多長才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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