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iMao (★ 內有惡魔 ★)
看板PttLawSug
標題Re: [問題] 群組長設立方式
時間Fri May 25 12:42:35 2007
※ 引述《Jasy (Transferers)》之銘言:
: 群組長制度個人認為基本上是由板務站長層級延伸出來
: (兼任站務職位者 ...當然也有些是小組長出身)
: 之前 PTTLaw 要管一堆申訴案件 現在少了不少
: 這樣本來也沒有什麼不好
: 但 PTTLaw 愈來愈少受理申訴 也導致站民的聲音無法上達
: 而小組長群組長若判決不合理 等到申訴到 PTTLaw 時使用者也累了
: (都到第四個層級了 現實生活訴訟也才三審三級)
: 法院根本就被架空了 無法監督小組長群組長等
: 群組長若只有一人 根本就是全權決定
: (而且不少小組長是由群組長代理)
: 因此應該要求各群組有二人以上的群組長
: 才可能真正發揮組務功能
: 而且目前小組長罷免機制太過薄弱
: 由板主提出罷免若因此被小組長撤職 根本無法制衡
: 因此應該增加由板友直接罷免的制度 門檻可定高一些
: 一兩百人都沒有關係 重點是要有這個管道
: 因為小組長也是站民常接觸到的管理階層 是該有個獨立制衡機制
請問一個疑問,如果版主、小組長、群組長都是同一人的時候
當使用者在組務申訴小組長失職的時候
基於迴避原則下,誰來處理?
如果組務裡有二位群組長的話倒還好,偏偏不少群組的群組長只有一人.. XD
--
〃╴〝〃 ﹨
ι˙ ‵τ ∕
【生活、就是要充滿刺激才有樂趣。】 ㄥ 〝 》∕
﹨ㄧ /
╲╴╱ ﹨
http://0rz.tw/b42xc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109.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