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en0110 (Allen)
看板PttLawSug
標題[問題] 關於「使用者違規與申訴處理原則」
時間Fri Dec 22 20:47:02 2006
第二編 違規行為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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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問題
想請問一下站方所謂「本站指定之看板」指的是什麼樣的看板呢?
包不包括版主接受檢舉人的信件而直接就將該信件公開於該看板上的行為呢
EX:A寫信向版主檢舉B對A人身攻擊
於是版主原封不動將該檢舉信公開於該版上
藉由該檢舉信警告B不得人身攻擊
第二個問題
如果符合但書例外的規定可以將信件未經他人同意公布
是否為顧及檢舉人的資料避免受檢舉人尋檢舉人的ID去挖其隱私
換言之為保護檢舉人的隱私避免受到報復
是否應該將該條項規定修正應將檢舉人的ID或IP以馬賽克隱藏
或是選擇節錄的方式以保護檢舉人的隱私避免曝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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