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rwest (Farwest)
看板PttLawSug
標題[疑義] 禁止在看板上討論板務,是否違反站規?
時間Fri Oct 27 02:31:38 2006
事由:
Marriage板規定不得在該板上討論板務。此一規定是否違反站規?請解釋。
說明:
Marriage板板規 (2006年10月26日修訂)
一.4. 非板主禁止使用公告或以任何形式回應公告,若需申訴
或解答請來信 carrybubu 板主信箱
四.6. 板主為無給職,且無法24小時待命,若對板務有任何意
見或板上有任何違規事項,歡迎直接來信給板主,板主
將盡快為大家處理,亦會視情形以公告回應。
若是僅於板上發表如:板主怎麼都不管~等文章或推文,
將不視為正式申訴的格式,亦不參與討論與回應。
若甚而以此理由發表討論串鬧板,將予以水桶二週以上,
一個月以下處分;再犯者,不排除給予永久水桶。
請注意,禁止以「任何形式」回應公告。
板主carrybubu在2006年10月17日公告刪除某討論串。依以上兩條板規,
板友不得在板面上討論板主處置是否恰當,因為此等討論可視為對該公
告的回應。
使用者shushu70330在2006年10月24日在板面上對板主刪文一事發表意見,
並形成討論串,最終被carrybubu認定為鬧板,並因此浸了12名使用者水
桶。
這樣的板規是否侵害了《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25、第26條所賦
與使用者的權利?煩請釋疑,謝謝!
上引用《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摘錄如下:
第二十五條(得提出建議事項之範圍)
使用者對於板主或小組長關於下列事項之管理,得依本規則
提出建議:
一、板規或群組規範之內容。
二、及進板畫面之編輯。
三、其他影響一般使用者之看板使用權利者。
第二十六條(提出之對象及看板)
對於板主之建議,於該看板提出。對於小組長之建議,於該
群組事務看板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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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4.128.31.220
※ 編輯: farwest 來自: 64.128.31.220 (10/28 0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