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ra (喵天使)
看板PttLawSug
標題Re: [建議] 生活群組長增設一人
時間Mon Sep 11 13:31:23 2006
※ 引述《Blueshiva (龍野南雲)》之銘言:
: : 看看PTTLAW
: : 生活群組長已經有怠職的情事
: : 屢遭人申訴
: 其實看看PTTLAW應該可以發現,那兩個法務才是瀆職的可怕...
: 我最近一直在研究,對這兩個法務的檢舉案應該到哪裡檢舉
: 照說這兩個應該算是小組長,所以應該到Violation版檢舉
不…Violation版不是組務版啊 不能受理這種檢舉的
所以就是說 PTTLaw所屬的群組沒有組務版?
: 但是沒理由在這兩個小組長底下的版主有權限處罰他們的主管...
: 只能說PTT的法務系統設計不良...=__=
--
感性是理性
所無法理解的
理性
而理性則是感
性所感覺不到
的感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