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ra (喵天使)
看板PttLawSug
標題[討論] 罰單與窮人違規的矛盾
時間Thu Jul 27 23:08:55 2006
被開罰單以後要繳1000P
而沒有1000P的人想要發文賺P幣卻又沒有管道
因為被開罰單之後可以發文的版都是公務版
有些公務版發了文也賺不到P幣(比如說這個版)
以前聽到的建議都是錢不夠的違規者乾脆直接換個ID
也就是說,錢要是不夠的話,罰單就形同砍帳號
先不說增加系統負擔或對初犯者不公平之類的
這種現象本身就是個矛盾了
或許弄個宣告破產之後列入觀察名單+一定期限內內無償發文的措施
可是這樣做也是相當麻煩
不知道各位有沒有更好的意見?
或者,認為這個矛盾有其存在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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