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rdgirl (承認錯誤吧! XD~~)
看板PttLawSug
標題Re: [討論] 是否應該板上開放討論有關板務管理文章?
時間Sun Jul 17 21:01:42 2005
※ 引述《Mtakako (= =""")》之銘言:
: 我是Master_D板的板主,本板板規目前由我訂定是不得於板上回覆板務文以利
: 板務正常運作。但此規則與下列站規相反:
: 第二十六條(提出之對象及看板)
: 對於板主之建議,於該看板提出。對於小組長之建議,於該群組事務看板提出。
: -------------------------------------------------------------------------
: 我的疑問是,本板為一公開之討論板面,應正常發揮開板討論屬於開板主題的功能。
: 若是有使用者企圖以這條為名目,不斷的發表討論板務文,企圖變相的癱瘓看板正
: 常功能之使用,是否應有相關對應之條文?板主有義務了解並接受使用者的任何意見
: 與批評,但倘若此條文造到濫用則有使看板功能無法正常發揮之疑慮。這點請站方務
: 必特別重視。而群組事務看板開板目的本就是負責處理群組事務,並無其他之目的,
: 對小組長之建議於該群組事務看板提出並不會有此疑慮。以下條文亦同:
: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檢舉
: 第十五條(檢舉提出對象)
: 看板違規行為之檢舉,於違規行為發生之"看板"向版主提出。違反群組規範之違規行為,
: 或板主於管理板面上之不當行為,於群組事務"看版"向小組長提出。
: -----------------------------------------------------------------------------
: 若使用者依我前段所述的情況在板上不斷發表檢舉任何該位使用者認為有違反板規之嫌疑
: 的文章,造成看板運作不正常,那該如何處置?我個人以為板務文可直接與板主反應,若
: 看板使用者多數人反應時則有必要直接舉行投票依板友意見表決。而檢舉文亦同,直接寄
: 信給板主處理,若板主遲不回應,或做出判決後該使用者不服,則可於群組小組長板做申
: 訴的動作,如此一來就算不把板務/檢舉文發表在板上,看板管理者或小組長甚至是站方
: 仍能有效管理看板,並持續的發揮一般討論板之主題討論功能。希望站方能重視我所提出
: 來的疑慮,避免少數使用者可能會將此條文無限上綱造成一般使用者的不便。此外,不將
: 板務文或檢舉文直接發表於看法上可相對的減少看板使用者尤其是當事人互相言語上的爭
: 吵及口角,有助於板面風氣之維持,我認為是一個正面的做法,也可讓對板務不服者直接
: 依程序對小組長申訴,發揮階層管理的最大效率。
: 另外若我在這個問題的疑慮釐清之前,我維持板上原本的板規執行(也就是禁止發表
: 板務文)不知是否合宜??(類似民法的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我對法律並不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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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也許我的想法適用於類似的這三個民法條文?)
: 希望站方能詳細的考慮這一點。謝謝。
民法 沒有 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的相關條文
強制執行法、行政訴訟法、民事訴訟法 或 刑事訴訟法....等 才有。
以上,提供給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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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ardgirl 來自: 61.230.202.248 (07/18 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