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takako (= =""")
看板PttLawSug
標題Re: [討論] 是否應該板上開放討論有關板務管理文章?
時間Sun Jul 17 18:30:50 2005
另外,依照PttLaw之版主權限與義務其中一項條文如下:
1. 看版文章管理權:
版主有權判定該版的文章是否適當在版上張貼。
^^^^^^^^^^^^^^^^^^^^^^^^^^^^^^^^^^^^^^^^^^
若有不適當者,有權依情節輕重而為下列之處置(註):
a. 將不當文章加以砍除
並可選擇以 d 砍除的扣錢方式,或 T->Ctrl-D 之不扣錢方式
唯一切之砍除皆有記錄,有版主以不合理之方式協助違法賺錢者
得廢版主處份。
b. 將不當文章發表人列入水桶名單,暫停其在該版發表文章之權限
c. 惡形重大者提報站長依不適當文章管理規則作出處份
這個部份是否直接授權板主決定板務文和檢舉文適不適當在板上張貼???
如這部份跟本討論串原文之站規有所抵觸,還麻煩法務站務解答我的疑惑。
也就是板主是否可以以本討論串原文的疑慮自行決定板務文及檢舉文可否置於板面上。
知名友站巴哈姆特(bahamut.org)即是將此部份決定權授權板主。因兩站都有合法的
管道對板主做出申訴,所以值得做為這樣的做法並不會影響板務的進行的參考。
再次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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