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l007 (.....)
看板PttLawSug
標題[建議] 如果有板主被申訴成功............
時間Sun Jul 17 06:10:34 2005
達三次以上
個人認為應該開始設限該名板主之權限才對
例如說 將板友浸水桶的權限應限縮 減至三天等等
理由 事不過三
一次說不小心 失誤 沒關係 初犯在所難免
兩次說不小心 誤判 沒關係 再給一次原諒機會
第三次還誤判 就可以合理懷疑該板主適任與否?
因而予以觀察 故不能享有跟一般板主相同之權力
這是我個人一點點小小的建議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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