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kana (akana)
看板PttLawSug
標題Re: [建議] 關於w網友遭DonaldLam處分一案
時間Sun Feb 27 21:53:15 2005
※ 引述《dale (冰城城主)》之銘言:
: ※ 引述《wetteland (驅逐支那正名臺灣)》之銘言:
: : 何況我名片檔部分沒有對人進行人身攻擊,
: : 只是將人歸類..
: 這算是什麼邏輯?
: 請相信我,如果我把我對你的分類放在名片檔,
: 那絕對會是人身攻擊。
: 竟然用「將人歸類」就想混過去,真的很██。
一個人能硬凹到這種程度
將人歸類?wetteland 憑什麼?
你有人權,被你"歸類"的人沒有嗎?
我不爽給你歸類,可以嗎?
我忠實納台灣的稅,服從台灣的法律
我不是什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
我有身份證可以證明我是台灣人
我不喜歡有人把我歸類成中國人
我認為他的歸類讓我不舒服,
我也可以檢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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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kana 來自: 218.175.134.20 (02/27 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