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ngtai (可悲的PTT法務)
看板PttLawSug
標題[建議] 法務不該管理他人版務
時間Sat Feb 5 19:44:39 2005
前幾天我才知道
原來
法務可以修改別人文章 可以在別人的版上行使版主權力
建議這樣的權限 應該取消
因為有這樣的權力並不能使查案過程結果更清楚明白
反而會惹上
球員兼裁判 甚至還兼對方教練的嫌疑
試想 如果法務把不合自己想法的文章通通砍光 大搞一言堂
或是直接修改別人文章 把黑的說成白的
我們能有什麼證據 能有什麼辦法去制止?
如果說是為了時效 那檢舉cp後 為什麼cp的文章依然不動如山?
還是要版主自己去刪除?
而有了這樣的權限 能使查案結果更清楚?
我想應該沒有證據會比註冊資料 各種log檔還清楚吧?
所以我認為 法務既沒有需要也沒有必要擁有這樣的權限
建議站方取消
不知道會不會被說要到pttsuggest去申請而砍文?
但法務的權限應該算是站規的規定吧?
(雖然我根本找不到相關權限的規定...)
--
此建議可否請JasonBourne或是junchoon受理? 謝謝
--
這個城市一個人也沒有 然而 屋裡面都有
燈光 很明亮 溫暖似的 我在一個沒有人的城市裡
但我不覺得難過 也不覺得寂寞 我的心是
溫暖的 雖然我是那東西 但我覺得很
溫暖
無論是有
生命的東西 亦或沒有
生命的東西 都會因為那顆
心而感到
溫暖
既然心會覺得這麼
溫暖 既然大家會變的這麼
幸福 愛上一個人應該是一件
好事
如果大家都可以得到自己所愛的人的愛 如果人懂得去愛另一個人 懂得珍惜自己所愛的人
到時候 這世界便會充滿
幸福 在這個城市裡 有只屬於我的人
沒有人的城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3.4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