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pyd (我愛飛碟(FM92.1))
看板PttLawSug
標題Re: [問題] 版工,你在hate版po的
時間Sat Feb 5 00:16:14 2005
※ 引述《linsy415 (詠竹)》之銘言:
: ※ 引述《lpyd (我愛飛碟(FM92.1))》之銘言:
: : 一來曠日費時,(組長沒有權限去查詢每個使用者的連署資格是否合格)
: 請問組長沒有權限查的連署人資格是指那一部分?
: 上站次數跟發表過文章篇數應該很容易查吧?
: 費時是沒錯,可是誰叫規定要這樣定。
: 我的意思是說,如果小組長在執行上真的有困難,
: 與其定個實際上無法執行但看起來很好的規定,
: 還不如把規定修改到小組長能負荷,相信使用者對執法的爭議會少一點。
所以再連署開板及板主並沒有定連署人資格,
而是有定申請人的資格..
但是我們並無法去審申請人是否註冊半年,
所以我們必須要提報帳號總管協助查詢。
而審查連署人連署原因那是一道站務的行政命令。
組務並無權去修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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