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hom (ya \( ̄▽ ̄)/)
看板PttLawSug
標題Re: [申訴] 請重新受理關於國家研究院小組長okcoo …
時間Thu Feb 3 19:05:16 2005
※ 引述《pleasethink ()》之銘言:
: 這是依照本版內關於組務對於版主內的管理權
: 就是停權一個月是種警告的手段
: 而非撤換版主的處分
: 但同時我們也有規定如果仍不理警告或依究不見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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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長及組務得取消其版主之職位
: 這是類推適用站長對於看版的管理權而來
: 而小組長如果作出裁決而當事人不服
: 則可至PTTLAW版提出申訴
有沒有改善如何判定?
如果板上多數板友認為板主已經改善,
少數板友不服向小組長申訴,
於是小組長採信少數板友意見,
取消了板主職位,
還是依然由板主來法務板向貴單位爭的面紅耳赤嗎?
你們不覺得這樣是羞辱了一位多數人支持的板主嗎?
也同時羞辱了多數板友的意見,
礙於這種尷尬局面隨時有可能出現,
請問法務站長這種情況應該是怎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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