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hom (ya \( ̄▽ ̄)/)
看板PttLawSug
標題Re: [申訴] 請重新受理關於國家研究院小組長okcoo …
時間Thu Feb 3 18:47:49 2005
※ 引述《pleasethink ()》之銘言:
: 阿勒 這可能只是剛好
: 因為其實在現行的制度下
: 組長的確很多會剛好身兼看版站長
: 但不會有球員兼裁判的情形發生
: 如果今天版主對於小組長的決定不能接受
: PTTLAW版還是會作最後的審核
: 來衡量小組長之決定是否恰當
請教法務站長,
3. 撤換版主權:小組長有權撤換所屬版之版主。
然需以尊重版友大多數人之
意見為之。
用黃色標起來的那句話,
到底有沒有意義?
如果有,okcool違反了,沒事,
因為他是看板站長兼小組長,
那這樣還不算是球員兼裁判嗎?
如果沒有,okcool違反了,沒事,
因為那句話是用來耍板友用的,
法務站長似乎沒有理解申訴者的原意,
重點不是在被處分的板主覺得怎樣,
而是在那句黃色話的意義,
在下剛剛講的okcool身兼二職,沒有迴避,
一切總是那麼剛好,
廢話,也一定是那麼剛好啊,
因為他就身兼二職啦,
試問如果okcool時來興起,
那有何救濟之道?
還是說反正他是看板站長,一定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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