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onBourne (JasonBourne)
看板PttLawSug
標題Re: [問題] 版工,你在hate版po的
時間Tue Feb 1 00:00:32 2005
※ 引述《escaflone (大骨)》之銘言:
: 就yk版友一直以來的言論,我的解讀是裏頭所謂的大人應該指的是站務站長吧?@@
是有這個可能性
不過
他所謂「大人派來鬧場的小鬼」裡的大人是指我還是其他站長
完全不是我要求他舉證或道歉的原因
而是他在沒有提出證據的情形下
就指控其他使用者是「被站方(不論是哪位站長)派來鬧場的小鬼」
所以到底是你還是我的解讀正確
其實對本案沒有差別
: 另外,就人身攻擊的不告不理原則,當windsheep沒有主動提告的時候,
: 法務可以主動進行處理嗎?
所謂不告不理是指「站方法務對於違規行為之檢舉及申訴,不告不理」
也就是限於Violation板及PttLaw板的案件
而且這個原則並不限於人身攻擊
任何看板的板主對於板上涉及人身攻擊的文章
本來就可以甚至應該主動處理
本板當然不例外
所以我是以本板板主的身份要求他提出證據
而且我所行使的水桶處分也是一般板主的權限
我並沒有用到站長的權限
更重要的是
如果對我的水桶處分不服
一樣可以到PttLaw板向其他法務站長提出申訴
: 另外,就yk版友的立場來看,在這個版判水桶,其實也只是強化他之前的立論…
我說過
只要是跟討論主題有關的言論
不論對於站方進行何種程度及內容的批評甚至攻擊
我都不會處分
但這個原則只限於被攻擊對象為站方
其他同樣只是在本板發表自己看法的使用者
一樣應受到不被惡意不實攻擊的保障
更何況
「被大人派來鬧場的小鬼」這種有損他人名譽的指控
我不知道跟本板所要維護的言論自由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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