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leasethink ()
看板PttLawSug
標題Re: [請益] 關於版主任免規定的詢問
時間Mon Jan 17 03:42:48 2005
※ 引述《tsukimikusa (月見草)》之銘言:
: 個人到各個組規去參考過,對於版主的罷免與選任有個疑問待清。
: 在PttLaw版
: 5. ◆ 各項申請辦法
: 2. ◇ [申請] 廢版主辦法
: 3. ◇ [申請] 板主申請辦法
: 所找到的申請辦法,其中說明罷免版主需連署有效30人
: 選任版主需連署有效25人
: 但大多的組規中,並沒有依照這個門檻,有些是比較嚴苛,
: 有些則比較寬鬆。
: 個人想瞭解,這時候版主任免規定,是依照上述所編列的申請辦法
: 為依據,還是由各群組的組規作為依據。(因為依據有所衝突)
: 舉個假想案例:
: 某版進行罷免版主連署,依群組規定只需達連署有效票25人即可。
: 小組長依已達25人有效連署,依據組規罷免版主,
: 而該版主引用上述的申請辦法提出組規與該申請辦法(需連署30人)衝突
: (理由是說這個申請辦法是站規,組規與它牴觸,故只連署25人連署是無效)
: 宣稱罷免連署活動無效,而引起的糾紛。
: 這時哪方是正確的?
這個問題蠻大的
不過我個人是覺得原則上在現行的 板→組→站 三層之下
原則上仍應以站務法規為基準
如果組規有不符的話
似乎還是統一比較好
不過這要詢問過站長群和組務群的意見
如果同意的話
應可發文給全部群組長作統一的修改
或者是站規就不強制規定版主連署罷免的人數規定
而直接授與小組長依站規所訂立的規定為大原則下
自行訂定連署罷免的規定(但應不可與站規相差太大)
我們會把此文轉至站長群組區討論
不過不曉得其他的人意見為何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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