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sukimikusa (月見草)
看板PttLawSug
標題[請益] 關於版主任免規定的詢問
時間Mon Jan 17 02:54:22 2005
個人到各個組規去參考過,對於版主的罷免與選任有個疑問待清。
在PttLaw版
5. ◆ 各項申請辦法
2. ◇ [申請] 廢版主辦法
3. ◇ [申請] 板主申請辦法
所找到的申請辦法,其中說明罷免版主需連署有效30人
選任版主需連署有效25人
但大多的組規中,並沒有依照這個門檻,有些是比較嚴苛,
有些則比較寬鬆。
個人想瞭解,這時候版主任免規定,是依照上述所編列的申請辦法
為依據,還是由各群組的組規作為依據。(因為依據有所衝突)
舉個假想案例:
某版進行罷免版主連署,依群組規定只需達連署有效票25人即可。
小組長依已達25人有效連署,依據組規罷免版主,
而該版主引用上述的申請辦法提出組規與該申請辦法(需連署30人)衝突
(理由是說這個申請辦法是站規,組規與它牴觸,故只連署25人連署是無效)
宣稱罷免連署活動無效,而引起的糾紛。
這時哪方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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