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rcales (天軍-戰魂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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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請]申請解釋罷免辦法
時間Thu Oct 28 22:27:25 2004
※ 引述《Obiwan (M7來一台~~)》之銘言:
: : 6.連署時間定位兩個禮拜,超過不受理
: 我想要提出一個問題~~
: 受罷免連署的當事人,在連署期間是否可以辭職以規避罷免動作呢??
: 之前曾遇過一個情況,受罷免連署的小組長,在連署期間辭職,
: 所以後來的連署就不了了之。
: 竊私以為罷免動作,除了是使用者主動採取行動以撤換不適任管理者之外,
: 更有其告誡的意義。
: 如果被罷免的當事人,都在連署期間才辭職,那麼感覺連署的人都是在白忙一場;
: 雖不至於勞民傷財,但感覺失去了罷免這動作的意義:~
: 一點小意見~
何為規避動作?
小組長被罷免掉跟小組長自行請辭在結果上算是一樣的
其原因就是小組長可能無法將小組長這職務做好
若是做不好的人自行請辭又有什麼關係呢?
連署雖不見得一定會成立
但是罷免的連署就表示有人對小組長有不信任或覺得他做的不好
要告誡小組長嗎?
他只是義務職的,你要對一位義務性幫忙的人提出什麼樣的告誡?
警告他不要在當小組長嗎?
還是警告他最好順從連署罷免的人的意思嗎?
這種警告一點用都沒有
他根本沒有必要花費自己的時間和精力在bbs上
這並不是他的工作
這只是他在享受這bbs站對他帶來的便利時自願的一點回饋性動作
連署只是表達對他的不滿意而已
既然最終目的已經達到了,那又有什麼好說的呢?
不要忘記一件事
要人贊成也有人反對
但是不論贊成或反對的人都有表達出他們的意思了
這樣就夠了
他不辭職就要看連署有沒有通過了
他辭職也只是代表他個人覺得他無法勝任此一項工作而已
簡單的說根本沒有必要為這麼一件事情去進行保衛自己的職位
這只是一件義務性的事情而已
而這也是最重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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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透銘:
「碼不在多,六個就贏。
簽不用早,有誠則靈。
斯是夢境,唯吾不醒。
牌支算得準,一次六顆星。
頭彩一中後,北銀抱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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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13.103.153
※ 編輯: hercales 來自: 163.13.103.153 (10/28 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