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milChau (灌籃高手讓我想起上杉昇)
看板PttLawSug
標題Re: [討論] 棒球版判決
時間Tue Oct 26 18:10:56 2004
※ 引述《LLD (喔喔....)》之銘言:
: ※ 引述《hsuans (窗邊的小荳荳)》之銘言:
: : 其實我也沒有說自己法律好啦。
: : 所以說自己語氣太激動也是我的錯,不過原作者的比喻的確是不洽當就是了。
: : 不過說大豆是某種「權威」,我也不知道該不該謝謝您的恭維。
: 別客氣,會讓人盲從的權威通常不是種恭維
: 不過有些人樂在其中就是了
: : 當然是重點,前面已經說過了,
: : 依照法務部長、體育群組組長、棒球群組小組長以及個人的見解,
: : 板務是板主的裁量權,因此板主自然得自由任命小板主。
: : 但是板主的任命與決定是小組長的權限,小組長只是在法理上
: 這個跟三個版主一個版主有什麼關係?
: 小組長如果真的有裁量權
: 那麼不管是三個版主一個版主,她都有裁量權
: 妳特別指出這個,用意在哪裡?
: : 委託板主在板上辦理其他兩位板主的投票而已。
: : 當然板主宣稱他辦的投票是「副」板主,
: : 偏偏棒球板只有三位正板主,沒有副板主。
: : 所以為不存在的職位所辦理的投票自然不生效力。
: 他的"選舉公告"有說選舉副版主嗎??
還蠻清楚的,自己看吧....
作者 beek (山抹微雲) 看板 Baseball
標題 [公告]副版主投票
時間 Tue Oct 5 01:20:43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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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位版友:
經過一番探訪,終於邀請到四位德高望重,熱心服務版友,
願意出來參選副版版。
請大家踴躍投票喔。預計產生兩位副版主。
A.AIDS
B.wubaiwubai
C.smilefish
D.shinyho
請按大寫 V 投票。
候選人可以公開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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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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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77.228
: : PTT的板主向來是採複數制,大部分的功能性看板都有一個以上的板主。
: : 而棒球板號稱PTT第一大板,自然並不例外。
: : 當然,據我所知,台北市通常只有一個市長,
: : 其實也不僅是台北市,每個市通常都是一個市長吧。
: : 如果您知道哪個市有兩個、三個市長的話,那是我沒見識。 XD
: 重點是這和本次爭議有什麼關係?
: 在新手版中
: 已經有版主的版的新版主的產生
: 是由版主辦理投票再由小組長任命
: 從站規中,看不出任何小組長有裁量權的空間
: 就好像總統也沒有是否宣佈法律的裁量權一樣
: 當然啦 現在既然法務部長說話 那等於站規是錯的
: 所以說,如果站規比較大
: 那不管選版主或副版主,小組長並沒有所謂裁量的空間
: 反之,如果小組長的規範可和站規牴觸(法務部長說的)
: 那麼不管是版主或是副版主,小組長說不行就不行
: 妳指出這一點,想要說什麼?
批踢踢的規定中,只有三位平起平坐的板主,不像巴哈姆特採一正兩副板主制。
所以在巴哈,板主請辭後所有的副板主也要一起下台,表示內閣總辭,但批踢踢不必。
而某板主想在批踢踢新增副板主,當然和批踢踢的規定相違,小組長不同意也是正常的。
或許該板主應該把新增副板主的公文送去巴哈姆特,請巴哈的站務幫他新增才是。
就算批踢踢突然改走巴哈制度,該板的投票日期只有一天(10/5~10/6),
這場所謂的「副板主」選舉能否適當的展現該板民意還充滿諸多疑點,
在兩大因素下,小組長不願同意該板主的請求當然是合情合理的。
: : 是沒有什麼關係啊,
: : 所以原作者基於什麼動機會提出這樣子的譬喻,大豆深感好奇。
: 對阿 妳也看不出什麼關係,
: 但是就先把這邊當法律常識版了是吧
: : 如果對照PTT的最後救濟程序,個人以為原作者指的並非
: : 「請教」,而是請求終局判決。
: : 因為beek也不是「請教」於法務部長,不是嗎? XD
: 喔~~妳也看的出來原PO的意思指的是終局判決阿
: 那他不就達到了譬喻的目的??
: 不管他打的是請教司法院長或大法官釋憲
: 對於他文章的目的(譬喻或諷刺)有什麼影響??
: 而你指出這一點,又是想要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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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が終るまでは 離れる事もない
そう願っていた 幾千の夜と
戻らない時だけが 何故輝いては
やつれ切った 心までも 壞す…
はかなき想い… このTragedy Night
世界が終るまでは-WA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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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6.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