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tZu (良牙)
看板PttLawSug
標題Re: [申請]申請解釋罷免辦法
時間Sun Oct 24 18:23:09 2004
※ 引述《kevinchou (我就是ㄞˋ台灣)》之銘言:
: ※ 引述《makiew (出來乍到)》之銘言:
: : 針對okikuma的文章
: : 所以你是承認
: : 在你當版主的時候
: : 和棒球版的小組長 針對妳個人的檢舉事宜
: : 有非公開的溝通囉??
: : 如果你知道法官在某種情況下都需要迴避
: : 如果你知道告訴人私下就案情聯絡法官是妨礙司法公正
: : 那麼你對你的所作所為,可能就不會那麼理直氣壯了
: 我只想說 這裡是站規建議板
: 不是用來討論案情的 -.-!!
: 不然應該會有很多人陪你討論的...
其實我也想問這個問題,
此板是完全只能針對條文進行討論(進板畫面所述)
不能進行 case study 嗎?
畢竟有些條文的設立,是可以從實際案例而來。
從小組長與板主的實際互動情形,可以看出站規訂得合不合理。
是否可以請站長放寬,允許「與站規有關」的相關案例的討論。
--
┌本文採用┐Some Rights Reserved.
│
creative│在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的條件下,
│
commons │您可自由重製、散布(轉錄)本著作,或創作衍生著作。
└授權條款┘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2.0/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5.252.28
※ 編輯: dotZu 來自: 140.135.252.28 (10/24 18:24)
※ 編輯: dotZu 來自: 140.135.252.28 (10/24 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