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看板PttLaw
標題[問題] 小組長遲未管理無人擔任版主看板違規行為
時間Mon Sep 17 10:00:49 2018
依據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二篇第二章第八、九條規定
(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
無人擔任板主之看板違規行為,由小組長認定事實之有無。
無人擔任小組長之群組,由本站認定之。
依規定已就該無人擔任版主之看板違規行為,
先寄信給小組長,然而至今已經超過三個月,皆未獲得小組長回覆,
詢問群組長,是否由群組長是否認定該等帳號是否有違反版規的行為,
群組長答覆:群組不會直接判定看板違規行為,無板主的看板僅會進行低度管理作為。
因此想詢問一下,依規定是先由小組長認定,沒有人擔任小組長才由貴站認定,
然而卻未規定,如果小組長消極不作為,如同沒有人擔任小組長一般,
是否即由貴站認定此部分事實?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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