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bernau (Sete)
看板PttLaw
標題[申訴]請問無故被捅刀,回問加害者,卻判罰受害者?
時間Mon Dec 14 21:48:44 2015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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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訴人ID:gibernau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PTT法務
(b)文章編號:12/10前案
3.欲申訴之判決︰
被人在公開場合捅一刀(致使權益損傷),被害者詢問加害者捅人之原因理由..而被判罰!
加害者有管道可以申訴!再度傷害受害者! 那受害者呢?只能自力救濟?
4.不服理由︰
(版上)被嗆!(回信)被笑!還被(ptt)罰?
受害者該找誰伸張正義?!
被人在公開場合捅一刀(致使權益損傷),被害者詢問加害者捅人之原因理由..
此並非"無端"回問加害者 而是出於自衛想了解加害者是何心態?
若加害者都無罪無罰 處於被動被捅的受害者何罪之有??
自衛傷人難道跟蓄意傷人同罪?! 何況還只是詢問加害者犯意為何??
ptt百姓被前科累累的人欺負 找誰主持公道?
日常生活中 前科累累不正顯示一個人之道德品行之參考?!
(況且加害者態度輕浮 嗆人後還回:好好笑!)
依照此pttLaw 大家都隨意嗆人捅人發言逍遙法外?! ptt文化?!
判罰受害者是要官逼民反!?
如果明知誰先錯在先還態度囂張!! -->法官是否該詢問加害者理由??
都仍執意判罰處於被動的受害者!? -->只判受害者? 各打50大板都嫌偏頗!
這是全台最大的BBS..
如果這是ptt的公理正義!
相信台灣法案的各式恐龍判決也毫不意外!
一如連小學生都能分辨善惡的食安新聞!其來有自!?
是否越懂法的人 越容易忘記:將心比心的初衷與感受!
如果你家門口被潑漆 你一出門就被嗆..你都不會想詢問加害者原因??
給將來國家法治棟樑的法官們 永遠記住:良心>>律法
最後一次相信ptt還有公理正義!
期待"不恐龍"的法官 給雙方 還個公道!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僅需小學生的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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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ttLaw/M.1450100926.A.8A3.html
1F:推 PttLegist: 以Pttlaw 板板規與申訴受理規則第8條處罰單一張 12/16 10:45
2F:→ PttLegist: 再一次將停權處分 12/16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