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permars (還我清白感覺真好)
看板PttLaw
標題Re: [證據] 檢舉者catquill 只是為了私利而提告
時間Sat Oct 31 16:38:30 2015
你想用一句話就想撇清"與本案無關"?
原文信件中明確的發問提到,為何要檢舉部落格廣告的問題,
你的回答重點就在"因為如果可以我也想放我自家的粉絲團阿..."
如果依照你的邏輯,看到黑影就開告,我也能這樣子舉證不是嗎?
※ 引述《catquill (熊寶貝 ★星警察☆)》之銘言:
: ※ 引述《supermars (還我清白感覺真好)》之銘言:
: : 作者: catquill (熊寶貝 ★星警察☆)
: : 標題: Re: 請問一下...為何又被檢舉= =?之前pttlaw就申訴並駁回了
: : 時間: Tue Oct 27 13:33:35 2015
: : 基本上 我只對站方的認定有點疑惑
: : 至於個案的認定,我也沒有立場去做解釋,唯一有立場的還是站方
: : 我只是提出我的見解,然後看看結果如何,
: : 因為如果可以我也想放我自家的粉絲團阿...
: 聲明: 此資料與本案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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