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ppoo (熊吉吉)
看板PttLaw
標題[申訴] 對Violaion判決不服 (arl版主拒絕溝通)
時間Sat Feb 14 04:06:07 2015
您申訴的是本人過去的處分,
我無權處理。
而本板另一位板主為法務助理,
也無法審理本人之處分。
因此本案本板無法受理。
若認為對您非常不公,
唯一處理的可能性。
我想僅剩下站務總監吧。
法務 longbow2
哪可以請longbow2指點要去哪裡找總監申訴嗎?
或者另外一位板主(akaume還是LLsolo)何時可以結束實習或者助理身分呢?
順便問一下,過去的你,在判這件案子的時候
有清楚的認知到這件案子其實是有著板友請板主保存證據的關係嗎?
而不是"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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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ppoo (114.37.105.191), 02/14/2015 04:06:28
※ 編輯: appoo (114.37.105.191), 02/14/2015 04:08:33
1F:推 longbow2: 請自行參考離站畫面,並私信. 02/14 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