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buda (未來鼓手)
看板PttLaw
標題您好
時間Sun Aug 19 18:08:13 2012
有人來信,在此回答我為何在這邊
第一個我遭受到的"責罰"似乎都是我的外顯行為太難看
另外即使是"人身攻擊"也未遭公正判決
你只能看到一樣的"攻擊範圍"不斷發生,我只是其中之一
所以一樣的攻擊範圍只有我遭到責罰就是我的外顯行為太難看
頂多是被人瞧不起的範圍,就像是人家說我可以參加徵文比賽
我一向講負面的話去參加.人家說我可以參加但是不會得獎
他們的意思是說我中文都說不好,他們沒犯法不讓我參加只是料定我不會得獎
然而,不知道我的意圖是想作為史詩上的悲劇英雄 以這樣的姿態
到華麗的作文聖殿,想看看我被退件的真正原因。
但他們最後是以"他們看不懂我的作文"來慣以各種有阻礙權利行使的實際有效
手段讓我不能發文.
那很好啊~就像這版版主用的id那個讓人難以識別意思
她為何可以這樣用呢?即使普遍知道但也不是每個人知道阿
你要知道他們用的法律意識都是"全稱"問題喔
另外,你指引的正確途徑一來本是無效,我想這也不是正式法院
而你大概也料定我懶得去然後在這讓它們蠶食
我想就這樣讓它們看看,反正我也不太喜歡法院描繪有強制力的法律
不太準確的問題.也就採用它們的想法來採取行動
但你看看一來都是無效程序
所以可以直接跳過了 再來到這邊也是一般正常被引導的自然法理
你也能看到你所指引的 根本就不是很正義不是嗎?
你要一個感到生病的人去寵物店
不是很奇怪?當然本來我就可以不必去醫院的
這些當然也不能說我的死會帶來危害一定要去醫院
賦予強制力
是誰讓我一定要去醫院的人 才是很奇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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