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srienport (版主帶頭犯規的版 哈)
看板PttLaw
標題Re: [申訴] 不服判決
時間Tue Aug 7 03:12:40 2012
※ 引述《ganbaday (低調)》之銘言:
: 你竟然為了這種小事情這麼久不去消罰單XD
什麼叫大什麼叫小? 一樣都是 case 還可以有大小 這算是變相歧視嗎?
: 你的案子很簡單吧,不必在文字上打轉,語言文字只是工具,
: 重點在你傳達出來的意思。
: 你每一封信都是出於貶低對方的態度。
套句你的話 那也是你本人抽象的主觀感受
我也說了 裡面的那些詞根本就是從對方p2引用而來
對我有主觀 對他沒主觀 這是雙重標準嗎?
: 另外你對於『事實』的理解有錯誤,所謂事實,表示能具體證明的客觀情況
: 例如有人罵你小偷,假設你有偷竊前科,那他說的是事實,
: 若你沒有偷竊前科,那他惡意捏造不實陳述,這叫做誹謗而非侮辱。
: 你說的虛偽等,那是你本人抽象的主觀感受,無法藉由客觀的證據去證實它。
: 所以這種反駁是沒有意義的,抽象的東西只有給人的感受而已
所以無辜被罰的人都是自找該死就對了
: 再來,Ptt的標準向來不是以刑法為標準,站務也不是法官。
: 這可是學術網站,標準比法律嚴格也是很合理的事情。
我一點都看不出哪裡有更嚴格
一堆閃漏洞的該罰不罰 去罰一些莫名其妙的
準則都寫了分站也適用主站規則
他在分站po文用相同的字眼描述我
他無罪 我為什麼要有罪?
請問合理在哪裡?
申訴的制度也相當有缺陷
: 最後,有一條規定是,當對方已經表明拒絕時,再寄信的視為騷擾也會罰單一張。
請問規定於何處?
: 對方已經警告過你了你還回信罵了她一下,這麼不識相被罰剛好而已。
不好意思 我在闡述事實
管理者這麼置身事外 隨便敷衍結案後就忽視一年多
被嫌體制缺陷也只是剛好而已
: 貶低別人並不會使你格調變高,在旁人眼中只會對你的評價降低...
對 我不像一些人會作兩面工夫 人前一套人後一套
我只知道要誠實
誠實會使人評價降低的話 那大概就是社會有病
: 題外話,不想文章被收錄,是可以請版主幫忙刪除的,
這請你去問他本人看我有沒有要求
: 但你得自己找出文章的所有位置,板主沒有義務替你地毯式全部蒐尋一次
: ※ 引述《Musrienport (版主帶頭犯規的版 哈)》之銘言:
: : 請問 如果你們裁決者一輩子都沒有共同上線
: : 我是不是就要一輩子一直等下去
: : 到現在也沒看到任何說明或解釋
: : 還是就打算這樣吃掉石沉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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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7.27.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