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nex0845 ()
看板PttLaw
標題[申訴] LOL 判決不服
時間Tue Jul 10 23:00:00 2012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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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訴人ID: panex0845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 memy
(b)文章編號:
#1F-onEvD
3.被申訴之判決︰
1F:推 sarserror :爆發很強你跟誰比? 安妮接一套只要一秒07/10 03:30
2F:→ sarserror :斯溫要輸出條件太多了 你EWQ對面AD 他閃現走 就只剩07/10 03:30
3F:→ sarserror :R了07/10 03:31
煞艾洛大大(ELO 1222),你不能有這種觀念,當你把對面ad閃現逼出來
只要斯溫還存在場上一秒,對面ad就沒機會輸出
要比後期poke怎麼樣都是斯溫比安妮強,超短CD技能範圍超長的W
只要綁到人,EQ下去除了坦都是直接掰掰的,反觀安妮
閃現進去放個RWQ然後就沒戲了
再者,斯溫能反向使用QW保住自家AD AP,安妮能?
※ 編輯: panex0845 來自: 219.71.65.225 (07/10 03:39)
※ Last modified: 07/10/2012 03:39:10
(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C1 【引戰文章、推噓文、簽名檔】
具有挑釁引戰問題的語氣與語意,或具造成板面秩序爭議之事實的發言。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以惡意口吻挑起戰火之挑釁發言語氣;
涉嫌性別騷擾之發言;
將遊戲中,或他板,或其他可舉證不限本板之私人舊仇恩怨,於本板板面繼續爭執者;
蒐集他人具爭議性之本板板內推文作為簽名檔以諷刺者;
語氣或發言行為遊走板規邊緣,雖未踩線但可見其意圖誘使他人觸法之爭議發言;
對人不對事或因Elo廢人言的反對意見(*註)等行為者。
C項板規,水桶十五天。
4.不服理由︰
與對方對話附上對方ID與ELO並無違反板歸任何一條
今天我的ELO1500 我反駁對方的敘述,並加以指證就被板主判決因ELO而廢言
難道我今天反駁的是ELO1700的玩家就不是因ELO而廢言只是因為對方ELO比我高?
再者,有沒有因ELO而廢言本來就該參照期前後文議來判斷
當參照前後文可以完全發現我反對他的意見完全不是因為他的ELO
而是他的發言中本來就有致命錯誤,而我也以正面的方式加以回應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請將證據資料附於此申訴文中,切勿僅留指引至該證據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關法
律條例,亦請複製貼上至此,並保留法條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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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65.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