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ng115 (戀婷翼)
看板PttLaw
標題[申訴] cross-post 判決
時間Sun Jul 24 09:10:08 2011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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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訴人ID:tang115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ptt站務警察
(b)文章編號:17696
3.被申訴之判決︰cross-post
(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4.不服理由︰
就算加上我最原先的PO文與轉錄的文章,總共五篇,
但照規定的字面上意義應是第六篇開始才算是違規,這樣算來我並沒有違規,
而且我的PO文與轉錄並非危亂槍打鳥的胡亂PO文,皆是有關性的
(請逐點敘明不服之理由及依據,切勿以亂槍打鳥或打混仗之論述方式。)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請將證據資料附於此申訴文中,切勿僅留指引至該證據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關法
律條例,亦請複製貼上至此,並保留法條出處。)
我是為音樂會宣傳而PO文,有PO文或轉文的板皆與此場音樂會有相關性
1.Hsinchu板:po文是具有地方性,因為我們演出地點在新竹,
表演團體為新竹地區的高中與新竹縣立案的演藝團體
2.Orchestra板、KyoumeiWinds板:皆是與音樂相關的板,也有開放PO相關的音樂會訊息
3.CPSHS板、CPSHSA板:此為竹北高中板與竹北高中校友會板,
我們的表演團體皆是竹北高中在校的學生或以畢業的校友
所以我PO文的板並非隨便亂PO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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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07.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