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eakguild (阿部奇)
看板PttLaw
標題[申訴] Cross-post 判決有誤
時間Sun Jul 17 16:58:33 2011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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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訴人ID:breakguild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Ptt系統警察
(b)文章編號:
3.被申訴之判決︰
分別在各個不同的討論區 POST 相同內容的POST,數量超過 5 篇者
(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4.不服理由︰
根據crosspost定義:
分別在各個不同的討論區 POST 相同內容的POST,數量超過 5 篇者。
本人並無觸犯規定
(請逐點敘明不服之理由及依據,切勿以亂槍打鳥或打混仗之論述方式。)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m自即日起,CROSS-POST經查證屬實,經板主舉發,立即刪除該ID,不容寬貸。
在此對crosspost做一定義:
[1;31m分別在各個不同的討論區 POST 相同內容的POST,數量超過 5 篇者。 [m
第一 :本人 [徵人] LIKE休閒網誠徵中班工讀生一文內容 與 [廣告] LIKE休閒網全新開
幕一文內容 並不相同。
第二 :本人只在1.NPUE屏教 2. tajen大仁 3.NPIC屏商4. NPUST校園5.PingTung屏東 討
論區分別最多PO一文 故沒有超過5篇(所謂超過應該是指6篇以上)
更何況[徵人] LIKE休閒網誠徵中班工讀生一文 因可能觸某些版龜在自D後 才陸續在上述
1~5目版PO文 最後該文並沒有留下達5篇
而同樣的情況下[廣告] LIKE休閒網全新開幕一文 因tajen大仁版禁止廣告 也已自D 故沒
有留下達5篇
綜上所述 本人並無觸犯CROSS-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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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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