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soleilce (CE)
看板PttLaw
標題[申訴] cross-post判決
時間Sun Jun 26 10:22:59 2011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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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訴人ID:lesoleilce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站務警察
(b)文章編號:17996(ViolateLaw版)
3.被申訴之判決︰
分別在各個不同的討論區 POST 相同內容的POST,數量超過 5 篇者
(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4.不服理由︰
因為先前發研究問卷有抽獎活動,為了統一通知所有曾幫助過的好心人,
因此才會選擇在同一天在所有曾宣傳過的版上公告,原意只是為了統一公告。
但因不清楚有這種cross-post的規定,而突然獲得此種判決
是否會對於單純想回報鄉民對研究者的好意的人,一種突如其來的懲罰?
更何況,我並沒有貪圖賺批幣的想法,也並非是宣傳垃圾信件
只是一種抽獎通知,對於鄉民來說,應該不是一種造成困擾的資訊
這樣受到判決,是否有些不合理?
(倘若版上有此種規定,未來我也不會再犯!!!!!)
(請逐點敘明不服之理由及依據,切勿以亂槍打鳥或打混仗之論述方式。)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請將證據資料附於此申訴文中,切勿僅留指引至該證據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關法
律條例,亦請複製貼上至此,並保留法條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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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5.165.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