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comi11 ( )
看板PttLaw
標題[申訴] Gossiping劣文有問題
時間Sat May 14 20:37:23 2011
1.申訴人ID:nicomi11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louisman
(b)文章編號:已被刪除
3.被申訴之判決︰
louisman版主以分身超貼帳號為由 判處劣文三篇
文章標題如下 由於我跟osuki是男女朋友 使用同一台電腦貼文章
作者 osuki (愛しか残されていない)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佛光山浴佛大典 多人中暑
時間 Mon May 9 09:02:30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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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248.222.151
作者 Nicomi11 (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勿過度保護 父母放手孩子才會長大
時間 Mon May 9 11:18:19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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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248.222.151
作者 osuki (愛しか残されていない)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511毀滅性強震? 數千人逃離羅馬避難
時間 Wed May 11 09:52:21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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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服理由︰
1.由於我跟osuki是男女朋友 因此使用同一台電腦是很正常
只是IP相同 就認定是同一人分身帳號 我大感冤枉
馬上回信給版主 一開始是詢問說 我只有這一個帳號
他為什麼認定我是分身貼新聞 他就貼了文章IP 意思是說IP相同
當時我跟版主回信 但沒說明是男女朋友關係 我只跟他說 我跟osuki是不同人
不應該構成分身貼文超貼的問題
版主回覆我說:帳號不能借朋友貼新聞
我回信給版主說:請問是版規第幾條 有寫這樣
(我當時並不想說明我跟osuki是男女朋友 因為我覺得這是隱私)
版主只回答我一行:版規三
我又寫信給版主說:
第三條:[新聞張貼]
張貼新聞須以[新聞]為文章標題開頭,並請勿修改新聞標題。張貼內容請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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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問他說:第三條我沒有犯,因為我不是分身,我只有一個主帳號。
如果是老公老婆使用同一台電腦開BBS 只因為是同IP
就認為是分身嗎?男女朋友同居使用同一台電腦,就認為是分身嗎?
版主只有回我:借朋友帳號使用,在站上是不允許的~
我又寫信問他,他明明是使用八卦版版規判我分身劣文,我提出說明
說明我不是分身,他又拿站規壓我。
在這期間我也有寫信懇求他說,請他協助取消劣文
我這帳號用了五年 都很愛惜羽毛 也從來沒有亂版過
我以後再也不貼文 八卦版我再也不貼了 可以嗎?
為什麼版主會繼續拿站規壓人 難道一般可以三審定讞
連解釋的機會都沒有嗎?
之後到現在都還沒回信給我。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1.我使用此帳號每日貼新聞只有一篇 沒有違反
2.我並非osuki之分身帳號,可以查詢我的基本資料與osuki不同
如果有必要我可以提出身份證件 雙證件也可
上面的名字跟地址可以證明我不是分身
3.如果同ip不可以貼文 會被認為是分身 那也請訂定這條版規
4.版規第三條:我並沒有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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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視同使用新聞篇數配額。超貼部分一律劣退。
5.以版規劣人,但卻說站規也不行,
不懂這中間的矛盾點,想請版主提出站規部分
題外話,我真的很生氣,而且版主一直隱藏 加上回信都很強硬
不懂為什麼連解釋都完全不行 我使用這個帳號五年 一直都只有這個帳號
之前還很認真的寫優文 被劣文三篇我完全不能接受
拜託站務取消此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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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8.114.130.88
※ 編輯: Nicomi11 來自: 58.114.130.88 (05/14 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