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ww (tree)
看板PttLaw
標題[申訴] po版被罰
時間Fri May 13 11:28:34 2011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1.申訴人ID:TRWW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PTT警察
(b)文章編號:站內信
3.被申訴之判決︰
你觸犯了Cross-Post的規定...
請由主選單進入
(P)lay【娛樂與休閒】=>(P)ay【Ptt量販店 】=> (1)ViolateLaw 繳罰單
如果錢不夠的話 就跟你的鄰居朋友借一借......
下次小心點吧 不要浪費網路資源
大家一起享受Ptt提供的服務
不過不要造成別人的不便唷
以下是Cross-Post的定義:
[本站參考椰林cross post規則訂定相關辦法]
1. 本站已為社團,系所活動開僻活動看板,其它類活動請到自己的板POST
。ZNTUACTION 系所 ◎看板 各系所活動看板
。ZCLUB 社團 ◎看板 社團簡介招生活動看板......
2. 自即日起,CROSS-POST經查證屬實,經板主舉發,立即刪除該ID,不容寬貸。
在此對crosspost做一定義:
分別在各個不同的討論區 POST 相同內容的POST,數量超過 5 篇者。
3. 若有其他特殊情形,則由站長斟酌情形處理。
(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4.不服理由︰
(請逐點敘明不服之理由及依據,切勿以亂槍打鳥或打混仗之論述方式。)
A.我不知道有PO版文章數目限制
B,PO板前我有先詢問各版主,徵求同意後才PO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請將證據資料附於此申訴文中,切勿僅留指引至該證據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關法
律條例,亦請複製貼上至此,並保留法條出處。)
作者 s682663 (S六十八兩千六百六十三)
標題 Re: [通告] po文章前詢問
時間 Fri May 6 12:40:44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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