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sect1123 (無止盡的打雜小弟)
看板PttLaw
標題[申訴] part-time版劣文判決不服
時間Fri Apr 29 17:24:49 2011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1.申訴人ID:insect1123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weedyc
(b)文章編號:
3.被申訴之判決︰劣文
(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4.不服理由︰本人文章無不符規定 遭劣退 發信請問該板主 兩日尚未得到回應
(請逐點敘明不服之理由及依據,切勿以亂槍打鳥或打混仗之論述方式。)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請將證據資料附於此申訴文中,切勿僅留指引至該證據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關法
律條例,亦請複製貼上至此,並保留法條出處。)
劣文退回(就服五)[北部] 精實行銷急徵香氛用品活動PG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71.206.190
※ Deleted by: weedyc (118.232.145.13) 04/28/2011 00:37:45
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就服五)[北部] 精實行銷急徵香氛用品活動PG
就服五 (就業服務法第五條)
本人文章並未違反 為何遭劣退!
如章如下
作者: insect1123 (無止盡的打雜小弟) 看板: part-time
標題: [北部] 精實行銷急徵香氛用品活動PG
時間: Tue Apr 26 17:12:28 2011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刪除。
◎工作時間: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503
→街頭體驗早場活動:五月初至七月底每週六、日 11:00~19:00
街頭體驗晚場活動:五月初至七月底每週六、日 18:00~23:00
賣場促銷人員:五月初至七月底每週六:13:00~21:00
五月初至七月底每週日:11:00~19:00
◎薪資: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早場活動每小時新台幣一百五十元、晚場活動每小時新台幣二百四十元。
賣場促銷人員:每小時新台幣一百五十元
→發放方式:隔月16日發放
◎薪資發放日:不可面議(請註明薪資發放日,違者劣退)
→次月16日
◎工作地點:請儘量填寫確切位置
→街頭體驗早場活動:台北市各大商圈街頭(信義商圈、西門町商圈、站前商圈等)
街頭體驗晚上活動:台北市各KTV(錢櫃、星聚點、好樂迪)
影城(華納威秀、樂聲、喜滿客)
PUB(LAVA、Room 18、LUXY等)店外
賣場促銷人員:家樂福新店店、家樂福桃園經國店。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街頭體驗活動:於活動現場發送聞香刮刮卡,提供試用品給消費者體驗;
與消費者合照並將照片貼至產品FB粉絲專頁。
→賣場促銷人員:在賣場解說產品並輔助銷售,維持商品貨架排面整齊
記錄來客及銷售狀況報表回傳。
◎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
是否為個人徵求由板主主觀判定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897
→精實企管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聯絡方式:提供電話若有限制連絡時間請另外註明
負責人姓氏+電話為必填資訊,違者劣退
→e-mail:
[email protected]
電 話:(02)27182881分機8117
聯絡人:莊先生/Joseph
連絡時間:11:00-19:00
請自備歷照並請註明應徵項目,寄至上述mail,合適者將以電話聯繫
◎是否逐一回信給所有報名者:必填,違者劣退
→否,適合者將以電話直接聯繫
◎需求人數:一切請依照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
→街頭體驗活動須30人,性別不拘
→賣場促銷人員:家樂福新店、家樂福經國店各須3人
補充事宜
1. 曾有PG工作經驗者為佳(產品促銷、展場宣傳或賣場販促經驗)
2. 個性活潑大方
3. 身材勻稱,廠商有提供制服(平口小可愛、蕾絲短褲裙,穿起來會露腰)
制服相片詳見網址:
http://flic.kr/p/9BTQqA
◎面試時間:請給定日期、時間
4/27-5/13每天10:00-19:00,將再以電話與錄取者確認面試時間。
◎受訓時間: 受訓期間仍要支薪且時薪不得低於 98 元。
→否
本職缺開放應徵至:
→徵滿為止,將在標題上加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71.206.190